企业名称:潜山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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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基本要求,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安徽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皖农机计财〔2018〕5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突出重点,全力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求;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动普惠共享,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为促进我县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二、实施范围及资金安排
2018年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安排我县第一批农机补贴资金884万元,2017年结余79.259万元,合计963.259万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覆盖我县所有乡(镇)。
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具。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操作办法参照《安徽省2013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皖农机管〔2013〕64号)执行。
三、补贴范围和资质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4个大类31个小类67个品目(见附件)。
从2018年起,在我县补贴范围内的所有机具实行敞开补贴。
积极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具体按省农机局相关文件执行,2018年首批将植保无人飞机列入我县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详见《潜山县2018年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方案》。
(二)补贴机具产品资质。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四、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农户年度内申请补贴机具不超过5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企业等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不超过10台。超过规定上限的,购机者要主动提出申请,农机补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五、农机产销企业责任
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根据“谁确定、谁负责”的原则,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其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经销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要规范、诚信经营,积极配合农机、财政等部门做好机具核验、抽查等工作,并对申请补贴产品的一致性负责。对于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价格虚高、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辅助管理系统、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我省有关规定处理。
六、补贴操作程序
2018年我县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带机申请、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户”的操作程序。
(一)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生产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购机者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二)申请登记。购机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携带机构代码证和开户证明)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一卡通”、购机发票、机具合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农机局申请岗办理申请登记,农机局系统操作员将购机者个人身份信息和购机信息认真核对,符合条件的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并打印购机补贴申请表,购机者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三)机具审核。购机者携带机具和补贴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到农机局审核岗进行机具审核并进行人机合影存档。
1、实行牌证管理的联合收割机和拖拉机须提前到农机监理站办理牌证手续,并由监理站出具注册登记表。
2、购置秧盘播种成套设备、粮食烘干机、茶叶加工机械、打(压)捆机等不可移动机具的农户须持申请表及其相关资料到机具审核岗登记并预约上门核实时间等事项。
对提交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农机局实行“一站式”服务,严格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坚持“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受理,申请资料不齐全的不建档。
(四)资格确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购机者到农机部门申请补贴的先后顺序,当场依次确定补贴资格,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即购机当年应及时申请补贴。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补贴。连续两年未申请补贴的,视为放弃补贴资格。
为保障政策实施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对于2017年购置了当年补贴范围内机具且未享受补贴的,2018年可以继续申请补贴。
(五)信息公示。机具及购机资料经审核通过后,农机局在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示。经对外公示7天后,无异议则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则取消其补贴资格。
(六)县级结算。农机局按时整理好补贴对象资金结算统计表(含: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报废补贴资金)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清册报县财政局,并确保补贴资金结算统计表和发放清册内容完整,对内容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同时在各乡镇公示栏上公示农户购机及享受补贴资金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七)资金兑付。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在收到农机局补贴资金结算统计表和发放清册15个工作日内,经审核无误后,兑付补贴资金。补贴给农户个人的资金通过财政涉农补贴“一卡通”发放,补贴给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资金,拨付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账户。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间后兑付补贴资金,由农机局提供具体的兑付补贴资金信息。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实效。强化组织领导,密切工作配合,凝心聚力,形成合力,确保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实施。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二)扩大宣传,公开信息。补贴资金实施进度、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和补贴产品等信息在县农机购置补贴公开专栏实时公开。加大政策宣传,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按照要求及时公开实施方案、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违规查处结果等重点信息。每半月公布1次补贴资金使用进度。
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以公告的形式将所有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和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
(三)加强监管,严惩违规。规范产销企业违规问题的收集、转办、调查、处理等工作流程,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对违规产销企业的处理工作。加大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打击力度,严惩失信违规农机产销企业。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加强购机者信息保护,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对于明显存在主观故意,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严重影响补贴政策实施的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突出绩效,强化落实。提高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认识,对照各项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延伸绩效管理工作。
投诉咨询电话
县农机局:0556-8822357
县财政局:0556-8937902
附:潜山县2018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018年6月5日
附件
潜山县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14大类31个小类67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铧式犁
1.1.2旋耕机(含履带自走式旋耕机)
1.1.3深松机
1.1.4开沟机
1.1.5微耕机
1.1.6机耕船
1.2整地机械
1.2.1圆盘耙
1.2.2起垄机
1.2.3驱动耙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条播机
2.1.2穴播机
2.1.3免耕播种机
2.1.4水稻直播机
2.1.5旋耕播种机
2.2育苗机械设备
2.2.1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3栽植机械
2.3.1水稻插秧机
2.3.2秧苗移栽机(含甜菜移栽机、水稻钵苗移栽机、水稻抛秧机和油菜栽植机)
2.4施肥机械
2.4.1撒肥机
3.田间管理机械
3.1中耕机械
3.1.1田园管理机
3.2植保机械
3.2.1喷杆喷雾机
3.2.2风送喷雾机
3.3修剪机械
3.3.1茶树修剪机
4.收获机械
4.1谷物收获机械
4.1.1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4.1.2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3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2玉米收获机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4.2.2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
4.2.3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4.3花卉(茶叶)采收机械
4.3.1采茶机
4.4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4.1油菜籽收获机
4.5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5.1薯类收获机
4.5.2花生收获机
4.6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6.1割草机
4.6.2搂草机
4.6.3打(压)捆机
4.6.4圆草捆包膜机
4.6.5青饲料收获机
4.7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7.1秸秆粉碎还田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清选机械
5.1.1粮食清选机
5.2干燥机械
5.2.1谷物烘干机
5.2.2果蔬烘干机
6.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茶叶加工机械
6.1.1茶叶杀青机
6.1.2茶叶揉捻机
6.1.3茶叶炒(烘)干机
6.1.4茶叶筛选机
6.1.5茶叶理条机
6.2剥壳(去皮)机械
6.2.1干坚果脱壳机
7.排灌机械
7.1水泵
7.1.1潜水电泵
7.2喷灌机械设备
7.2.1喷灌机
8.畜牧机械
8.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8.1.1揉丝机
8.1.2饲料(草)粉碎机
8.1.3颗粒饲料压制机
8.2饲养机械
8.2.1孵化机
8.2.2粪污固液分离机
9.水产机械
9.1水产养殖机械
9.1.1增氧机
10.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
10.1废弃物处理设备
10.1.1残膜回收机
10.1.2秸秆压块(粒、棒)机
10.1.3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11.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11.1平地机械
11.1.1平地机(含激光平地机)
12.设施农业设备
12.1温室大棚设备
12.1.1热风炉
12.1.2水帘降温设备
13.动力机械
13.1拖拉机
13.1.1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
13.1.2手扶拖拉机
13.1.3履带式拖拉机
14.其他机械
14.1养蜂设备
14.1.1养蜂平台
14.2其他机械
14.2.1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14.2.2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